荔波县多举措促进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调整缴费期为集中征缴期,即调整为每年的9月至次年的3月缴费的第一年,群众知晓率较低,有不少群众申请缴费,现已放开2018年缴费期,荔波县多举措促进居民前来参保。
一、政策公开,公示文件。根据黔南州相关文件要求,向群众公开居民医保放开缴费期的政策,在缴费窗口张贴参保公告,并在政务中心大门的公屏公示文件要求与精神。
二、强强合作,告知群众。荔波县人社局联合荔波县全媒体中心,将放开缴费期的通知在荔波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并通过全媒体中心媒体宣传渠道,将政策内容告知荔波县群众。
三、多种渠道,多措促保。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将文件内容编辑公布在荔波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荔波社保”,让关注者及时知晓政策内容。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已参保未交费的居民,让居民可以及时续保。通过现场宣传的方式,在赶集日摆设政策咨询点,向往来群众宣传文件内容。
四、社区居委,全境宣传。荔波县人社局印制大幅宣传海报,将海报张贴至各社区公告处、各居委会公告处显眼的部位,并请求各社区居委会协助告知群众,全境宣传,让居民可以知晓政策,及时参保。
医疗保险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时就医诊疗,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一定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避免出现“因病致贫”的情况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中面向城镇居民的一种医疗保险,为了群众能享受到切实利益,荔波县多举措宣传,促进荔波县居民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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