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定生态补偿资金投入,该市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助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经全力争取,2020年省下达该市重点生态功能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4289万元,主要用于镇宁、关岭、紫云重点生态功能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加大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力度。2020年,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面积治理200.2平方公里。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个,重点工程涉及镇宁、关岭、普定县、平坝区,项目总投资35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70万元,省级配套987万元。
三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该市公益林省级控制总面积424.91万亩,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11.68万亩,区划界定总面积424.91万亩,区划率为100%。2020年全市争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985.35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3946.93万元、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1038.42万元。
四是落实草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0年,全市整合投入人工种草经费1461万元,完成人工种草10.59万亩,完成全年6万亩人工种草目标任务的176.48%。
五是健全渔业生态补偿机制。有序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各项工作。2020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733.65万元,并及时下拨到各相关县(区),对退捕渔民发放的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涉及补助资金1041.8万元。截止目前,全市符合退捕条件的370渔船已全部完成解体和销毁工作,完成退捕渔船任务100%。
六是持续落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认真落实《贵州省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规定,保障出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并将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专项用于红枫湖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环保建设。2020年获红枫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538.208万元,并按规定分配下达到相关县(区)。持续推进乌江干流出水断面水质保护监测,经考核,该市乌江干流徐家渡出境断面水质考核指标均稳定达到《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标准,该市无需缴纳生态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