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和帮助。”7月29日,在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室,宋某收到该院发放的3万元司法救助金时感动地说。
宋某系姚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经鉴定,宋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其子为轻微伤。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宋某及其子生活极其困难,遂主动对二人提起司法救助,并由检察长亲自办理该救助案件。
经调查,宋某的家庭属于低保户。宋某及儿子受伤后花了6万余元治疗费用,除姚某的家人支付的3万元外,其余均是宋某向亲戚所借,且后续治疗还需支付巨额费用。
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该院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等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经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拟给予宋某二人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为缩短报批时间,提高救助效率,提升救助效果,该院对此案启用救助金绿色拨付通道,从办公经费中拨付,仅3个工作日,救助金便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