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发布时间:2020-03-19 17:06:25      来源:贵州日报
  3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

  据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一级和二级)护理补贴,我省从2016年开始发放这两项补贴。

  此次提标的具体内容为: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70元/人/月、50元/人/月,分别比原来每人每月增加20元、10元。各地要在4月底前按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标准发放到位,并补发新老标准之间差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继续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各地要在今年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补贴资金,并补发新老标准之间差额。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是贵州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而贫困残疾人是精准脱贫攻坚的重点群体,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旨在充分发挥两项补贴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助推贫困残疾人全面小康。(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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