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起贵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征收启用电子票据

发布时间:2020-10-15 09:58:27      来源:多彩贵州网
  记者从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0年10月16日零时起,贵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征收启用“电子票据”,同时停止使用原A版《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征收缴费方式

  1、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金缴费的,可在贵阳银行所有网点办理;银行转账(含现金支票)和银行代扣缴费的,缴费方式不变。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现金缴费的,凭《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征集单》在贵阳银行所有网点均可办理也可通过贵阳银行手机APP、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自助缴费终端机自助缴费银行代扣缴费的,缴费方式不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缴费方式不变。

  “电子票据”的取得

  1、参保单位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信息将发送至预留在贵阳银行的手机号,单位经办人可依据短信内容于电子票据平台上查询“电子票据”并下载,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电子票夹”或扫描小程序“电子票夹”二维码绑定预留手机号进行票据信息查询并下载。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成功后,如需取得“电子票据”,应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业务柜台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电子票据”信息将发送至参保人预留的手机号,参保人依据短信内容可于电子票据平台上查询“电子票据”并下载,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电子票夹”或扫描小程序“电子票夹”二维码绑定预留手机号进行票据信息查询并下载。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税务大厅缴费的,领取纸质票据;通过“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缴费的,获取“税务电子票据”。

  贵阳市医保费用结算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可在网站http://fs.guizhou.gov.cn/billcheck/查验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平台系统咨询电话:4008885699,同时可在贵阳银行所有网点打印当月《医疗保险费核缴通知书》。(记者 武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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