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多措并举”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助推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10-16 19:15:22      来源:榕江县政府办公室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范围选聘。在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上,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基本原则,严格执行《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第十条规定,把已列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纳入选聘范围。

  二是落实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承包协议,配发统一护林员上岗证,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将巡护日记、管护情况纳入年终考评,直接与管护补助挂钩,对不能胜任的取消聘任资格。

  三是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统发系统要求,按月及时足额兑现补助金额,并为每位生态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见义勇为险,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目前,2020年1至9月共兑现生态护林员工资3923.2万元。

  四是强化职能业务培训。为更好发挥护林员的管护作用,提升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能力和业务水平,激发护林员的内生动力,增强护林员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对照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2020年该县共培训5840人次。

  五是围绕重点工作,鼓励参与劳务活动。在生态护林员有效护林的前提下,帮助和鼓励就近以劳务、土地、资金等不同方式参与林业产业、入股专业合作社等,多渠道增加生态护林员的经济收入,推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六是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衔接。对考核合格的现有护林员仍按原有的资金渠道继续聘用,对生态护林员脱贫后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再聘任为护林员,确保生态护林员与现有护林员有效衔接。

  目前,全县已累计选聘生态护林员5840名,覆盖19个乡镇所有行政村,常年从事公益林、天然林、退耕还林等森林生态资源巡护。有效带动2226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现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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