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纳入贵州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地区

发布时间:2020-09-24 11:50:01      来源:黔南州政府办公室

  近日,黔南州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定额付费获得省医疗保障局充分肯定,9月4日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批复同意黔南州纳入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地区,黔南州成为继遵义市后第二个改革试点地区。

  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最大程度满足城乡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推动民族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于6月份选取黔南州中医医院、荔波县中医医院、瓮安袁庆礼中医医院、都匀不争堂中医医院4家在中医领域技术较为成熟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体现中医药治疗优势、治疗路径清晰、治疗费用不超过纯西医治疗的原则,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制定试点病种收费标准,出台《黔南州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定额付费标准(试行)》,对19种中医优势病种进行按病种付费改革探索。

  试点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从入院开始,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过程中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费。改革探索实施3个月以来,4家试点医疗机构已成功按病种结算96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5.29万,医保基金报销费用26.49万,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医疗机构积极性明显提高。定额付费遵循“总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医院”原则,对于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费用支付,实际发生费用低于规定的包干金额的,医保基金和参保病人均按规定的包干金额支付。在促使医疗机构主动严控不合理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也明显提高,如荔波县中医院6至8月的相关病种住院人次同比增长了69%。二是医保基金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降低。突出中医药技术特色治疗,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查化验、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缩短了住院天数,在保障治疗效果的基础上,总治疗费用明显降低,既节约了医保基金,也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与纯西医治疗相比,腓骨骨折次均治疗费用从21340.65元降低至2671.65元,桡骨骨折次均治疗费用从14412.49元降低至2785.97元,颈椎病次均治疗费用从5786.13元降低至3194.86元。三是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过去由于缺少中医对应收费项目,部分中药治疗费用无法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患者只能自费。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定额付费后,相关费用全部计入定额包干费用,患者部分费用无法报销难题得到解决,群众多方位、多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下一步,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过程中,将加强对试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成立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管理专家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综合质量考评。同时,进一步充实黔南州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定额付费目录,积极为推动民族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黔南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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