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检察院对驾校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10-13 12:04:24      来源:黔南日报

近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龚某等15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一起驾校组织驾驶证科目二考试时对作弊考生进行“喊话”考试作弊,通过副校长周某、教练组长杨某、朱某等人统计作弊考生、收取作弊费用后发放教练分成的案件。该案共涉及15人,包括校长、副校长、教练员等。

考试前,龚某在学员考试名册上标识出作弊考生,考试时在待考区参与考试工作的教练员按照学员考试名册上的标识给作弊考生戴上隐形耳机和引导上考试车后,将考试车的车号通过对讲机告诉隐藏在附近的“喊话”教练员,“喊话”教练员通过目测观察考试车用对讲机“喊话”指挥考生操作。考试结束后,当日考试作弊合格的考生以现金的方式每人交600元给自己的教练后转交给龚某,龚某将其中的30%以现金方式返还给当日参与组织作弊的教练员平分。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案15名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他们以为该行为仅是驾校的潜规则,殊不知触犯了法律。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提到的“国家考试”包括水平测试类考试,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韦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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