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节水优先”方针黔南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时间:2021-06-04 19:05:00 来源:黔南日报

近年来,黔南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推动黔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实际工作中,黔南州注重立法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顶层设计,出台《黔南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州樟江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水资源保护地方性立法逐步加强,为依法管水治水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黔南州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执法联动机制、第三方治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

同时,黔南州注重规划先行,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注重示范引领,强化节水标杆建设;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节水护水意识提升;注重绿色发展,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之州·幸福黔南”品牌,不断擦亮黔南州水生态文明名片。

另外,黔南州还注重水价改革,强化差别水价倒逼产业转型。2006年以来,黔南州大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通过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三小”工程等农田水利项目的不断投入,逐步完善了部分区域的灌溉系统,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后将贵定县、惠水县、龙里县、罗甸县列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按照类型、区域、取水方式等选取不同的农业产业园区实施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农业水价。2015年以来,12县(市)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城市供水差别水价,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化城市水价改革,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体现市场供求、耗水差别、供水成本的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差价,转变用水方式,淘汰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的落后生产方式和产能,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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