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祖国西南一隅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居住着布依、苗、汉、瑶、仡佬、回等35个民族,在这片全国最年轻自治州之一的土地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之花正处处绽放,越开越绚丽。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8年12月29日,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成绩的取得令人喜悦,但奋进的脚步并没有停歇。2019年以来,黔西南州以获得“示范州”命名为新的起点,不断巩固和深化“示范州”创建成果,奋力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民族团结新篇章。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黔西南出台了《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对民族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安排部署。全州上下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总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推进。
在脱贫攻坚战中,黔西南33.85万余名群众陆续搬出莽莽群山,当上了新市民,他们中大部分是少数民族群众,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了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道课题。
为此,黔西南把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打好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出台了《黔西南州实施新市民计划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水平工作方案》,着力推进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打造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社区,从新市民居住区生活环境、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着手,搭建信息平台、援助平台、服务平台、宣传平台、活动平台、协作平台,加强打造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培训基地、传统手工艺生产基地等,加强民族文化队伍建设,持久地开展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娱乐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在深化载体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巩固和深化全覆盖上,黔西南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景区、园区、红色圣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示范户“十二进”活动。同时,着力打造民族文化精品,推进民族文化传承,深化民族文化宣传。打造了望谟﹣册亨﹣安龙﹣义龙﹣兴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示范廊带,并将民族教育与学科教育紧密结合,突出民族教育特色,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承民族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宣传教育,黔西南以满足各族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为目的,坚持每年开展5月“民族团结月”、7月“双拥宣传月”、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示范州”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先后举行以“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同向奔小康”“团结奋进增动力、脱贫攻坚创佳绩”“铸牢一家亲·追梦战脱贫”“共庆祖国七十华诞、同谱全面小康新章”“铸牢共同体、打赢歼灭战”等为主题的系列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激发各族群众参与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共建、共创的良好局面。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黔西南注重先进模范典型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中的辐射作用,把先进模范典型的评选与创建成果巩固和深化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培育了一批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乐于社会公益事业、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发扬传统美德等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全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激励了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获“示范州”命名后至目前,黔西南已涌现3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名模范个人;1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7名模范个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0个、模范个人100名。十三五期间,全州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5个,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53个;共命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588个。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黔西南各族干部群众手牵手,心连心,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深入,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金州大地上开得更加绚丽。
(记者卢雁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