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交通局14万元拒不履行,临进拘留所时他有钱了

发布时间:2021-02-23 10:51:43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2月19日,遵义市习水县法院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何某拒不履行差欠交通局的14万余元不当得利,法院决定对其处以15日拘留。就在临近送入拘留所时,何某终于联系家人,送来了所欠的14万元。

法官向何某告知义务

  2020年,习水县村民何某在公路征地过程中,多占用了14万元的补偿款。习水县交通运输局发现后,要求何某退还,但何某拒不退还,交通局于是向习水法院提起诉讼。

  习水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何某支付交通局14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何某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交通局于是申请强制执行。

  习水法院法官邹云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他们依法向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何某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偿还,并躲避执行。

  2月19日,法院通过何某所在基层组织网格员的协助配合,经蹲守后将何某抓获。不过,何某仍坚称自己“没钱还”。因其不主动申报财产并规避执行,法院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即将被拘留的何某

  眼见要被拘留,何某仍不为所动,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执行干警于是将其送往拘留所。但就在拘留所大门前,何某突然转变态度,声称要与家人“联系一下”。

  随即,何某拨打了家人电话,称自己将要被送拘留所,要家人送钱来。在获知情况后,家人送来14万元,替何某履行了义务。因其履行了义务,法院决定不再执行对其拘留。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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