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河长职责,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近日,绥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班兴伟以绥阳县风华镇金字河、牟家沟水库县级河长的身份,与相关责任单位一同巡河,为服务辖区河湖生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当日,巡查组先后来到风华镇金字河、牟家沟水库,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域水岸管理、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不足,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下一步,绥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河长+检察长”履职工作模式的探索,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为绥阳县河道治理和河长制的运行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