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客户肖某受到他人唆使向公司投诉要求退保,平安人寿贵州分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客户、询问投诉问题及诉求,进行安抚劝解,讲解寿险功用。但客户肖某不太清晰的反应让工作人员意识到问题不对,经耐心开导及劝诫,肖某才将其投诉的真实原因告知,原来客户本人对保险是认可的,只是前期因自己遗失病例材料未向公司申请理赔,未享受到保险保障,所以才在他人建议下通过投诉来退保。
为积极维护客户权益,让本该享受保障的客户兑现承诺,工作人员获客户授权,详细了解住院治疗相关情况,四处奔走,积极为客户收集病例材料并协助申请理赔。同时,向客户告知全额代理退保属于非法行为,严重干扰了保险市场秩序,国家正在严厉打击,还会导致个人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让客户认识到代理退保的风险。当客户获得理赔款项时,非常感谢平安,为平安服务点赞。
案例评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保险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一旦退保,将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在失去风险保障的同时,已交保费也可能受到损失。本案中客户本人对保险认可,退保并非其真实意愿,工作人员用优质服务挽回客户,协助其正常享受保险保障,宣传保险消费正能量。
案例启示
1. 站在客户角度分析风险保障,提醒客户做到理性投保,理性退保。
2.警惕第三方全额代理退保骗局,此种骗局犹如社会的毒瘤,时刻危害着客户的财产安全。
3.维护客户的权益是保险公司的使命。当下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需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