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全方位推进巡察 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3 11:21:45   作者:陈晓芳   来源:毕节日报

近年来,织金县把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作为巡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力推进巡察档案数字化建设,把全面收集档案资料贯穿于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等环节,严把资料归档入口关、分类关、管理关、保密关,实现巡察资料规范留存、巡察信息快查共享、档案空间高效利用等目标,不断提升巡察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强信息化保障。

加强培训交流提升业务能力。按照边建设、边学习、边完善、边总结、边提炼的工作思路,织金县巡察办采取实地观摩、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参与巡察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实现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高质量。同时按照《贵州省巡视机构巡视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巡察档案管理的收集、编号、立卷、登记等工作进行辅导,统一制作巡察档案模板,指导业务人员以卷为单位,按照轮次、组别、巡察对象进行组卷归档,确保在归档立卷过程中,既要客观地反映巡察工作全过程,做到问题可追、整改见效,又要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注重分类收集提高立卷质量。织金县结合巡察工作实践,不断探索整理巡察档案管理方法,按照《贵州省巡视机构巡视档案管理办法》(黔巡办[2020]67号)精神要求,印发了《织金县巡察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巡察档案按照分类科学、范围明确、检索高效的原则,以巡察任务为脉络,按照轮次、组别、巡察对象进行组卷归档,按照巡察程序类、巡察底稿类、巡察线索类、巡察附册类、巡察整改类进行分别组卷。各巡察组在巡察结束后三个月内对巡察程序类、巡察底稿类、巡察附册类整理归档,并进行数字化扫描等工作;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对巡察线索类、巡察整改类档案必须在线索办理完毕或巡察整改结束后及时归档,不得超过巡察结束之日起1年,以提供准确、方便、快捷、优质的数字化阅档服务。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供优质服务。为确保巡察档案管理制度,织金县巡察办明确档案整理阵地建设阶段、档案材料收集整理阶段、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阶段、总结自查阶段的工作职责和时限要求。待巡察档案数字化建设完成后,由县委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数据的完善、管理、查询、共享、分析等工作,严格落实档案查询借阅审批登记制度,规范巡察档案查询借阅审核流程,夯实管理责任,提供准确、方便、快捷、优质的数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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