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调整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0-07-28 17:34:19      来源:贵州日报
  根据国家相关精神,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发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单独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标准统一;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单独调整体现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关爱;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对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此次调整惠及我省114万企业退休人员和41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和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予以增加。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同时间段单独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按新办法调整后,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年龄分组进一步加大对年龄偏大、退休时间早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9元。);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2020年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20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我省已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从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社、财政部门将通过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增加发放的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将于2020年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记者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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