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提高老年人救助标准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11-27 09:33:16      来源:黔西南州政府办公室

  黔西南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多措并举着力提高精准扶贫老年人救助标准,确保了全州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9.75万人全部享受“五个一批”扶贫政策,助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显实效。

  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每年开展低保及特困救助核查,2016年至2020年8月,城乡低保共保障老年人377111人(次),其中农村低保338379人(次),城市低保38732人(次);农村特困人员27524人(次)。

  逐年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2016年全州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3076元/年,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497元/月,2020年分别提高到4316元/年和642元/月;2015年特困供养标准为2352元/年,2020年提高到9750元/年,确保了城乡困难老年人、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实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城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对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民政部门按人均不低于10元标准给予资助,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财政资金帮助的保障机制。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贫困老年人,通过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等给予帮助。实施“三提高、两降低、一取消”政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效遏制和减少老年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开展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对全州经全国健康扶贫系统大数据研判失能高风险老年人12409人进行了核查评估,已核准失能老年人2608人;现已落实社会救助政策969人,其中纳入低保629人,临时救助340人;享受照护服务1518人,其中集中供养61人,居家照护804人,照护措施落实情况653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529人。根据失能评估结果进一步核实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的落实情况,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照护需求情况,降低其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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