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以案说险:关注缴费期限,避免保单失效

滚动 来源:贵州网
时间:2026-04-22 18:04:43

  案例介绍

  2024年3月,市民王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5000元,缴费期限20年。2025年3月,王女士因工作繁忙忘记按时缴纳续期保费。保险公司在宽限期内多次通过短信、电话提醒王女士缴费,但王女士更换手机号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导致提醒信息未能送达。

  2025年6月,王女士想起续费事宜,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业务时被告知,其保单已因超过宽限期(60天)未缴费而效力中止。工作人员告知,保单中止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王女士需要办理保单复效手续,并重新进行健康告知,若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能面临加费、除外责任甚至拒保的风险。王女士对此懊悔不已,表示自己忽略了缴费提醒,也未关注保单状态。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期未支付当期保费的,保险人给予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可以扣减欠交保费。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的,合同效力中止。

  本案中,王女士因更换联系方式未告知保险公司,未能收到缴费提醒,导致保单超过宽限期而效力中止。虽然保单可以申请复效,但复效后可能面临重新核保、等待期重新计算等问题,且中止期间保障缺失,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实质性影响。

  风险提示

  保险消费者应牢记保单缴费日期,建议设置提醒或授权银行自动扣款。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新信息,确保能够收到缴费提醒及其他重要通知。如因故未能及时缴费,应尽快在宽限期内补交保费,避免保单失效。若保单已中止,应尽早办理复效手续,以免因健康状况变化导致无法恢复保障。保险保障的持续性需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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