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六到位”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21-01-02 23:52:39   作者:黄会   来源:威宁每日新闻网

今年以来,威宁自治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孤儿救助工作,采取“六到位”举措,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孤儿生存与发展权益。

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实施,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受理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对新增保障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详细登记,建立孤儿信息档案。

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栏、宣传册、网络媒体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保障对象、申请审批程序等基本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增孤儿享受国家政策,提高群众对孤儿救助政策的知晓度,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孤儿的良好氛围。

补助对象认定到位。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进行明确,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仍在就读、服兵役的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进行明确,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审批管理执行到位。全县各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由孤儿或监护人向当地的乡镇(街道)提交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合格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监护人发生变化的,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动态监督管理到位。县民政局同审批通过的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监护义务和责任,并适时组织开展对孤儿养育状况的走访、监督评估工作;同时强化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管理,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相关手续。

资金发放到位。按照集中养育每月1600元,社会散居每月1050元的标准,将孤儿基本生活费足额及时发放到位,2020年共发放资金1108.76万元,受助孤儿823人次,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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