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就业人员缴纳2020社会保险费可延至2021年
11月19日,记者从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规定,为减轻低收入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据悉,自愿暂缓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此外,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群众办理业务“只进一扇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对外服务窗口已于2019年12月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而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参保费用,需到安顺市政务大厅一楼(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50号)人社服务区13号窗口办理。
(记者 罗野)
上一篇:安顺市积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