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检察机关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1-15 14:23:17      来源:黔南日报

  1月13日,2019年黔南州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在都匀市检察院举行,现场向10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家属发放救助金50.3万元,旨在向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送去冬日关怀,传递司法温暖。

  在发放仪式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树生表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司法救助促和谐、司法救助促化解、司法救助助扶贫作为重中之重。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司法救助政治担当,形成检察长带头抓、分管副检察长主动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省、市、县三级院救助合力,依法依规迅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探索“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要聚焦时代新要求,加强与扶贫开发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的联动宣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救助办案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管队伍,规范办案。

  据悉,2018年以来,州检察院与州扶贫办联合制定了《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检察机关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以及实现综合性、多元性司法救助提供了规范性制度保障,为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贡献了“黔南经验”。黔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出“线索移送+多部门协同+跟踪回访”多元性司法救助模式,近两年来办理的多个司法救助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全省通报转发学习,特别是贵定县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司法救助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运用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五个典型案例之一在贵州检察平台通报全省学习。另外,都匀市检察院协助深圳市检察院办理的韦某某司法救助案,因取得较好的救扶衔接效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日报刊载宣传。2019年,全州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8件129人,同比上升22.73%、10.26%,发放救助金121.3万元,同比上升78.91%。其中,办理涉贫司法救助案件44件63人,发放救助金61.05万元。黔南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获得省检察院的认可和支持,通过省院核拨省级司法救助金38万元,救助6件11人。

  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州委政法委、州检察院负责人和部分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干警,司法救助对象代表参加了仪式。会后,救助对象向省、州检察院和州委政法委赠送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李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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