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强化林业产权“四办法”管理促林业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0-11-12 17:47:43      来源:锦屏县政府办公室

  一是出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法。对组织管理、评估范围、评估权限与收费标准、评估程序、法律效力与责任落实等进行明确和规范。有效维护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加快森林资源资产的流动,建立林区市场,搞活林区经济,增添林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出台林权收储管理办法。对林权收储范围与条件、处置程序与方式、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建立林权收储机制,由林权收储机构按相关程序,对抵押林权进行非竞争性收购,不仅可解决金融机构不良林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同时,林权收储机构还可以为林农林企的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防控林业金融风险,消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户扩面”。

  三是出台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对林权抵押贷款形式与适用范围、抵押物范围及抵押权设定、抵押物评估与保险、贷款期限额度利率、抵押合同与抵押登记、监督管理与债权实现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结合锦屏林业生产特点和银行抵押贷款程序要求,探索研发出了银行、群众双受益的林权抵押贷款产品,降低了林业投资门槛、提升了林业投资竞争力、带动了城乡市场生产要素良性互动。

  四是出台林权贷款辅助办法。由锦屏县人民政府注入国有资本金,依托国有林投公司成立融资机构、设立林权收储中心,形成国有性质所有制的林权收储和投资开发机构,开展林权收储、抵押贷款、林业投资开发等业务工作,有效解决林业经营大户、村集体、乡村林场、龙头企业等各类组织大额贷款需求和营造林投资、林木收储等问题。由县级财政出资,设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积极鼓励银行创新林业金融新产品和参与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金森林投公司通过国储林抵押贷款,已融资到位2.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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