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实施司法救助 解被害人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20-01-13 15:34:25      来源:遵义日报

  “感谢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给我们一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并把我家纳入精准扶贫户……”近日,被害人姚某给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江礼春发来信息时感激地说道。据悉,此次司法救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不光彰显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情怀,也使得当代社会美德得到弘扬。

  据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江礼春介绍,申请人姚某于2017年12月因离婚事宜与丈夫张某协商未果,被张某砍杀在播州区鸭溪镇的家中,致头部、颈部、手部受伤达10处之多,医治过程中花费近10万元医药费用。因加害人张某服刑,姚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故申请人在法院审理阶段主动放弃赔偿,但申请人因案受损致贫情况越来越严重。此外,检察官还了解到,姚某与张某离婚后一无所有,带着12岁的女儿,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一度陷入绝境。

  “姚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范畴。”江礼春向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汇报了姚某的情况。该院第一时间安排检察官前往姚某住处调查核实,确认了姚某的申请事项属实。同时,为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该院还与金沙县检察院取得联系,通过多方协调,为其申请了精准扶贫救助金,每个月可以领到300元的救助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手里,日前,播州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会上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部门代表等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经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申请人姚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将为姚某提供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播州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对9件刑事案被害人家属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0万元,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记者 杨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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