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为三类“特殊人群”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为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工作目标,兴义市坚持把重度残疾人、低保特困、建档立卡未脱贫等“特殊人群”参加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务,将“特殊人群”纳入参保范围,大力推动政府代缴工作,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特殊人群”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保费,有效推进养老保险事业向前发展,让特殊人群“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让“特殊人群”“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一直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从2014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以来,兴义市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办)、残联、民政、扶贫办等单位部门对本市辖区内的重度残疾人、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特殊人群”台账,将符合由本级政府代缴养老保险条件的“特殊人群”纳入养老保险代缴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保费,有效解除了他们的养老之忧。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1081人、低保特困8929人、建档立卡未脱贫3813人享受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政府已为“特殊人群”代缴养老保险保费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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