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瓮安县五项举措助推法律援助创佳绩

发布时间:2020-01-05 14:00:25      来源:黔南日报

  立足“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有求必应、应援优援”,瓮安县司法局以严管理、重质量、树形象、创品牌,提质增量为重点,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法律援助工作获各界好评。2019年12月,该局获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表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贡献突出实施单位荣誉称号。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大局,增强法律服务意识。深入基层,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提升贫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2019年开展“148”精准扶贫法治宣传活动5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30起,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培养法律明白人3000余人。为建档立卡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件,挽回经济损失达70余万元。

  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队伍建设。瓮安县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壮大律师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大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同时,新建5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室,把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底,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加强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密切联系,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当地政府的化解矛盾纠纷,对涉法信访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实现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2019年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成功调解5件,涉及金额105万余元。基层司法所成功调解53件,涉及金额300余万元,通过调解,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20余万元。

  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和关怀,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全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各种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达10万余份。

  加强对援助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受援人利益。实施法律援助联系制度、实行案件旁听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规范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十不准”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推行法律援助延伸服务,通过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2019年,瓮安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806件,结案归档728件,同比增长25.8%,创历史新高。代写法律文书530份,受援人达817人,为受援群众节约律师费讼诉成本350万元,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接待法律咨询6500余人次,收到群众自发性赠送锦旗10余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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